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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丰满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08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2021年度吉林市丰满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1〕20号)的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xxgk.jlfm.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丰满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吉林市吉林大街76号,邮编:132013,电话:0432-64633509,邮箱:fmqnms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满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层层分解到各科、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一把手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日常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事务的处理等工作,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加强公开信息分类管理。为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注重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公开内容更充实,公开时间更及时,公开重点更突出。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依托政府网站,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同时做好其他基本政务信息公开渠道。2021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准确和最大限度地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力求信息公开各个渠道的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站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22年,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完善政务公开行为,主要抓好以下几项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实现公开信息的全电子化,降低查询成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