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1、基层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按专业技术人员的15%评定优秀。
2、评优人员填写《考核评价表》,基层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备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1、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设置高、中、初级技术岗位。
2、人社局按各单位设岗实际,确定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一次性公开分配。
3、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考核确定推荐人员。被推荐人填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吉林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推荐评审表》。
4、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推荐意见,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按职称类别报市人社局。
5、区人社局组织教育中、初级,卫生初级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进行量化赋分,综合评价,评审结果报市人事备案,以文件形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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