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员)分工负责制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班子成员领导下的科长(员)分工负责制。
2、各科员应按局长、副局长分工主动请示,汇报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一般不应越过副局长径向局长请示汇报工作。
3、各科长(员)承担落实全局工作基本任务。按照人社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尽职尽责抓好工作。
4、各科长(员)要独立地完成本职工作,经常与上级业务处、室协调沟通。
5、各科长(员)之间要按程序协调工作积极配合。
6、要主动地为全局工作当参谋,充分发挥助手作用。对分管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计划,业务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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